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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yalty Program

STARLUX
會員方案命名活動

請為即將開啓的美好旅程,
許個美麗的名字吧!
ABOUTTHISEVENT

活動說明

星宇航空即將與旅人共譜全新的飛行故事,
邀請您為STARLUX會員方案及卡級命名,閃耀每段飛行時光,讓旅程無限延伸。
中選者將成為星宇航空首位旅客,搭乘首航航班並受邀參與首航儀式。
  • 活動期間:2019年4月16日上午10:00起至2019年4月25日23:59止
  • 活動說明:
    於活動期間至星宇航空官方網站活動網頁,以浩瀚星空及宇宙為理念,為STARLUX會員方案及4等級卡級發想命名,名稱以「全英文」為限 ,並填入命名意涵(200字以內)及個人聯絡資料,即可完成活動參與。若同一名稱有多人投稿時,則以第一時間投稿者優先錄取。
  • 活動結果公告:2019年5月9日公告於星宇航空官方網站及官方粉絲團
THEPRIZE

活動獎項

首航經濟艙來回機票搭乘資格乙名
並受邀參加首航儀式及各項活動
STARTTONAME

參加活動

NOTICE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辦法及中選名單依本網站之公佈為準。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等公告事項及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網站公告之任一事項或資訊填寫不完整,星宇航空得取消其參加資格及得獎資格。
  2. 本活動評選標準由星宇航空制定並進行遴選。每人可多件投稿,若同一命名有多人投稿時,將以投稿時間最先者優先錄取。命名作品一律於活動網頁上線上投稿,不得以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傳送。
  3. 參加者應保證命名之發想及內容為其原創性創作,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違反前述規定者,星宇航空將取消其參加資格及得獎資格,並有權收回已發放之獎項。參加者之行為若涉及智慧財產權之侵害,由參加者自行承擔法律責任,與本活動主辦單位無關。
  4. 參加者同意將其投稿內容無償並永久授權星宇航空使用,包括但不限於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或為本活動宣傳目的而利用前述投稿內容資料,而無任何異議。
  5. 經星宇航空通知本活動之中選者,應就其投稿作品負保密義務(保密期間至星宇航空正式對外公告會員酬賓方案時止)。中選者與星宇航空簽署「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及「保密條款」後,始辦理後續獎項兌換相關事宜。星宇航空並對得獎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於)修改權及未來的使用權。
  6. 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皆屬星宇航空之著作權,未經星宇航空事前書面許可,不得重製任何相關圖片與文字,否則星宇航空保留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
  7. 參加者須填寫確實之姓名、電子郵件信箱及聯絡電話,若屆時無法聯繫中選者,視同參加者自動放棄其中選資格及得獎權利,本活動不再進行獎項候補程序。
  8.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星宇航空得隨時補充或修正,最新活動內容將依星宇航空官方活動網頁及官方Facebook及Instagram粉絲團公告為主,不再另行通知。星宇航空對於本活動之內容、獎項及相關事宜保有修改及最終解釋與裁決權。
  9. 星宇航空蒐集、處理及利用本活動之個人資料告知條款:
    • A. 個人資料蒐集目的:星宇航空為行銷、進行本活動、提供獎項及提供星宇航空各項產品訊息之目的範圍內,依法令規定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
    • B.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參加者提供於網站上之各項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Email、手機)。
    • C.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a. 利用期間:自取得參加者的個人資料直至星宇航空蒐集參加者的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消失。惟因依法律規定或參加者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 b. 利用地區:星宇航空及其他參加者個人資料之利用對象所在地區。
      • c. 利用對象:星宇航空及星宇航空所委任處理本活動相關事務之第三方廠商人員,得依法令規定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
      • d. 利用方式:以自動化機器、系統軟體或非上述自動化利用方式。
    • D. 參加者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行使下列權利:
      • a. 得向星宇航空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 b. 得向星宇航空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參加者應為適當說明。
      • c. 得向星宇航空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請求刪除,惟星宇航空因法律規定或其他業務必須需求者,得不依參加者請求為之。
    • 如欲行使上述權利,請Email聯絡星宇航空 support@starlux-airlines.com

獎項說明

  1. 中選聯繫方式:本活動結果公告日起7個工作天內,星宇航空人員將以電話、簡訊或Email方式聯繫中選者。參加者可透過星宇航空官方(活動)網站及官方Facebook及Instagram粉絲團查詢本活動詳情,如遇國定假日或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星宇航空有權變更本活動辦理日期及活動結果公告日期。
  2. 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於領獎時需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國外人士持居留證者,需附居留證影本),若為非境內居住者,於領將時需附護照影本。不論星宇航空有無代扣稅款,中獎者均須填立收據予星宇航空存檔,星宇航空將製發扣繳憑單予中獎者,供其申報個人所得稅。
  3. 首航為星宇航空開航當天最先起飛的第一架航班。回程航班限搭星宇航空營運之同航線航班,並須於去程實際搭乘當日起算1年內使用完畢。
  4. 待星宇航空官方網站及官方社群公告中選者名單,並與中選者取得連繫後1個月內,星宇航空將寄送兌獎憑證。該獎項不可轉讓或要求兌換為現金、消費金額、產品或任何等值服務。另獎項內容不包含燃油附加費、機場稅、保險、規費等稅費及其他須額外收費之附加服務費(例如超額行李費),上述費用須由中獎者以現金自付,並以開票當日稅額為準。
  5. 中獎者請於星宇航空正式公告開賣後至首條航線之首航航班起飛前15個工作日前,攜帶兌獎憑證正本至星宇航空票務櫃檯(機場票務櫃檯除外)完成開票,逾期則兌獎憑證失其效力。
  6. 獎項聯絡及寄送資料以中選者填寫之資料為準,若因資料不正確造成無法聯繫或送達不到,則視為中選者自動棄權,星宇航空不負前述無法聯絡之責任。
  7. 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88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機會中獎之中獎獎額達新臺幣20,010元(含)以上時,星宇航空應依稅法規定代扣中獎所得金額(即機票票面價值,依航線價值不同而異,依據開票時之所開立艙等可售機位最低票面價計算) 10%之稅款。「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免予扣繳;但「全年給付所得金額」超過1,000元者,仍須申報所得。
  8. 中獎者須填寫「中獎收據」,請詳細填寫正確之中獎者資訊,星宇航空將於開票日期之次年2月份,寄上中獎金額之扣繳憑單,若中獎者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則星宇航空將於開立機票時依法代扣20%之稅款。